医学部关于2013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
论文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
医学部各学院:
2013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博士答辨论文(电子版)检测时间:(各学院自定)
二、资格审核时间安排:
10月8日 第一临床学院
10月9日 第二临床学院
10月10日 口腔医学院、公共卫生学院
10月11日 基础医学院
10月 10--11 日 ① 在职人员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
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
资格审核地点: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(214)
三、资格审核时需带资料
全日制博士生:
1、发表学术论文原件(SCI文章需附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)
2、课程成绩单
3、答辩学位论文1本(需经导师审核通过)
在职人员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博士学位:
1、硕士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
2、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
3、博士课程成绩单
4、推荐书二份(两位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推荐)
5、发表学术论文原件
6、临床病例分析报告6例
7、临床工作总结1篇(不少于3千字,需经导师审核通过)
8、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1份
9、博士学位论文1本(需经导师审核通过)
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:
1、硕士毕业证、学位证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
2、发表学术论文原件(SCI文章需附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)
3、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1份
4、博士学位论文1本(需经导师审核通过)
四、论文送审
论文实行“双盲审”,10月中旬送审
五、论文答辨时间
10月底至11月底
如准备下半年答辩的博士生,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答辩论文电子版检测和论文答辨资格审核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
2013.9.16